外地户口,在老家医疗养老等社保已经上了15年了,先定居北京,保险可以在北京续上吗?还是只能在北京重新交?如果只能重新交的话,以前在老家的医疗和养老能提取出来吗?现在北京有工作单位 谢谢!
在北京新参保,参保一个月后可以办理转移。前提是女同志40岁以前,男同志五十岁以前。
把老家的保险停了(停止缴费不是说以前的没有了,账户依然存在),在北京新参,因为有单位,这种情况下,个人缴费不多,大头都是单位给缴纳的,这样医疗方面就能实时享受了,然后离开北京或者到退休的时候,把北京的转到老家,然后累计拿退休金。
在北京没有公司的话,不能在北京参加社保,因为如果以个人名义在北京参加社保的话,必须是档案存放的人才或职介可以代缴,但北京的人才或职介是不能存外地人档案的,所以如果不能以北京单位职工的身份参保的话,保险是不能交的。
扩展资料: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