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结婚七年,有一个女儿六岁了。婚后为了养家糊口,在当做工程

我和老婆结婚七年,有一个女儿六岁了。婚后为了养家糊口,在当做工程由于管理不当欠了十来万的债务。由于压力大没有关心和想过她的感受。还因为家庭锁事和她吵架。又今年2月13号和她吵架并动手打她,赶她出走。她走后,我知道自己真的做错了对不起她。到处寻找,在5月19号找到她。她说死也要和我离婚,当我听到这句话,知道自己伤透她的心了。我女儿送到她那里,希望她能为了女儿打消离婚的想法。不料她在6月13号向法院起诉和我离婚。7月19号开庭,8月1号法院判决不离。因为她提供的证据不允足,感情没有破裂判不离。直到现在女儿打电话给接,就是不和说话。我真知道以前太对不起她了。我对她还有感情,为了女儿能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希望各位好心人,指点我怎样才能挽回老婆。谢谢大家

  家暴是原则性问题,如果你老公不悔过我支持你离婚。你最好能提供他家暴的证据。
  女方可以先与男方分居,接着通过诉讼离婚。万一再挨打要果断呼救、报警、验伤,这些都是证据。就算没有证据也可以起诉,就是法院一审不一定判离。
  我们的幸福把握在自己手中,是自己选择的结果,不是别人给的。要对自己的幸福负责!对于无法忍受的生活状态要勇敢说不!令人受害最深的不是悲惨的遭遇,而是“默许”那些遭遇发生的自己身上。
  通过诉讼离婚的,需要身份证、结婚证、诉状,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3~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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