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如果有抵押物,还可以要担保人承担吗?

如题所述

  借款人如果有抵押物,还可以要担保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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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08
  借款人如果有抵押物,还可以要担保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x0d\x0a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x0d\x0a\x0d\x0a  第二十八条 \x0d\x0a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x0d\x0a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x0d\x0a\x0d\x0a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x0d\x0a  第三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x0d\x0a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x0d\x0a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6
借款人如果有抵押物,也可以要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八条规定: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5-02
借款人担保人都有抵押物如果不还先处理谁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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