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5-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5-26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主要包括以下11项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第3个回答 2012-05-26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偶然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许权所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