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的直属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3

1.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税务稽查工作。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等办法;组织实施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3.第一直属税务分局
负责全市范围内的纳税评估和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
4.第二直属税务分局
负责全市外国企业驻京代表机构的税收管理工作;负责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反避税工作;承担“走出去”企业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5.第三直属税务分局
负责驻华使(领)馆退税管理工作;承担研发机构采购设备退税管理工作,以及已退税设备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军贸公司出口退税管理工作;承担免税行的退税的管理工作;负责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管理工作。
6.第四直属税务分局(12366北京呼叫中心)
承担中央级和北京市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识库的运行维护工作,对各省级知识库运行维护进行监控,对各地专家队伍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国纳税服务热线质量监控管理;承担纳税服务需求调查分析与应用;负责政策问题解答;承担全国12366各中心的管理指导;负责投诉举报受理督办;承办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北京市政府交办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服务于北京市的地方性事项。
7.第五直属税务分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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