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1-26
第一次的口供如果有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讲错了的地方,可以在后续录口供的时候做出不同的供述。但若翻供是指故意做出不一样的供述,这样的行为是刑事诉讼法所不允许的,对正确定性犯罪和准确量刑也是不利的。
法律分析
录取口供是侦查与调查的一个过程和程序,按受询问人须按事实的本质与实际的发生发展过程如实陈述,反映客观的事实的真实性质,否则会涉嫌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如果在询问过程中有诱供、逼供行为或因其他外力因素的影响,所供的不是事实或存在严重瑕疵,会妨碍或影响到案件办案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效果,则可以申请重新录口供。如果所录口供是事实则不可翻,干扰与影响办案,会有法律后果。对翻供的是否认定自首,应以当事人投案时的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为依据。因当事人自首而使悬案得以告破,再审案件得以顺利处理的,应当认为自首的价值已经实现,即使以后当事人翻供,也不影响自首的成立。口供对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录取口供时必须要记录清楚,不能随意翻供。至于已签字的口供是否能翻供要看法律如何判决。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证人等翻供、翻证的材料以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其他证据材料,应当移送人民法院。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其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应当讯问其原因。犯罪嫌疑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犯罪嫌疑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应当予以记录,并依照有关规定移送有关机关、部门处理。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并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其宣读。经核对无误后逐页签名或者盖章,并捺指印后附卷。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但不得以自行书写的供述代替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讯问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第一次的口供如果有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讲错了的地方,可以在后续录口供的时候做出不同的供述。
但你说的翻供是指故意做出不一样的供述,这样的行为是刑事诉讼法所不允许的,对正确定性犯罪和准确量刑也是不利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4
口供是犯罪嫌疑人就案件事实情况进行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认为口供与实际不符可以再次陈述事实。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11-01
刑事案件,问题重大,建议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