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在第二天要开庭的前一天,她突然提交住院证明,故意拖延开庭时间

我该怎么办?不能每次要开庭她就提交个证明故意拖延开庭呀!有什么办法吗?我们结婚后发现她离婚两次婚,她骗我说是未婚,并且现在还把全家人弄来霸占我的房子。我岁数不小了,真的耗不起了!希望有高人指点一下!谢谢了!

那也没有关系,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去调查其病情的,拖不了多久的。追问

就怕她耍手段,都拖了我两年了,真的受不了了,父母年纪都挺大了,为了我这事,饭吃不好觉睡不好。我都30多了也没有孩子不说,还遇到这么个骗子。婚前隐瞒了我太多事情,如果她真是为了治病找个人嫁了,治好了又无理取闹霸占我的财产怎么办?她的治疗费我还要承担吗?

再有如果每次临近开庭,她就用各种理由推迟开庭怎么办?

追答

不可能的,如果法院老是同意她各种无理的理由,你可以去检察院、人大、纪委效能办投诉。

追问

再请问一下,如果她真的是有病,那么她的治疗费我也要出一部分吗?前提是她隐瞒病史,隐瞒过去有过婚史,骗我说她是未婚,如果我举证她欺骗在先,是不是她的医疗费用我就可以不用出了?谢谢!

追答

还是要付的,因为骗婚在法律上没有责任。

追问

离婚案子中,被告在开庭的前一天突然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建议住院手术证明》而不是《住院手术证明》,那问题就在与没有确定医疗期的前提下,法官就决定推迟开庭时间。因为被告根本不是有病,而且拖延时间,为了下一步做好打算。法官这样做合法吗?有什么依据可以让法官这样做?会不会是法官与被告之间有什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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