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升之传的文言文问题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8-18
宋史陈升之传
【原文】
陈升之,字旸叔,建州建阳人。举进士,历知封州、汉阳军,入为监察御史、右司谏,改起居舍人、知谏院。时俗好藏去交亲尺牍,有讼,则转相告言,有司据以推诘。升之谓:“此告讦之习也,请禁止之。”又言:“三馆为搢绅华途,近者用人益轻,遂为贵游进取之阶,请严其选。”诏自今臣僚乞子孙恩者,毋得除馆阁。
  著作佐郎王瓘遇殿帅郭承祐于道,诃怒不下马,执送府。升之言,京官不宜为节度使下马,因劾承祐骄恣,解其任。张尧佐缘后宫亲,为三司使,寻为宣徽使;内侍王守忠领两镇留后,求升正班;御史张昪补郡,久不召;彭思永论事,令穷问所从来;唐介击宰相,斥岭南:升之皆极谏。迁侍御史知杂事。凡任言责五年,所上数十百事,然持论不坚,以故不尽施用。
  擢天章阁待制、河北都转运使,知瀛州、真定府,加龙图阁直学士,复知谏院。上言:“天下州县治否,朝廷不能周知,悉付之转运使。今选用不精,又无考课,非暗滞罢懦,则凌肆刻薄,所以疾苦愁叹,雍圩上闻。必欲垂意元元,宜从此始。”乃诏翰林学士承旨孙抃、权御史中丞张昪,与升之同领磨勘转运使及提点刑狱功务。
  升之初为谏官时,尝请抑绝内降,诏许有司执奏勿下。至是,申言之。诏委三省劾正其罪,仍揭于朝堂。文彦博乞罢相,升之虑枢密使贾昌朝复用,疏论其邪,昌朝卒罢去。迁枢密直学士、知开封府。岁余,拜枢密副使。于是谏官御史唐介、范师道、吕诲、赵抃、王陶交章论升之阴结宦者,故得大用。仁宗以示升之,升之丐去。帝谓辅臣曰:“朕选用执政,岂容内臣预议邪。”乃两罢之。以升之为资政殿学士、知定州,徙太原府。
  治平二年,复拜枢密副使。神宗立,以母老请郡,为观文殿学士、知越州。熙宁元年,徙许,中道改大名府,过阙,留知枢密院。故事,枢密使与知院事不并置。时文彦博、吕公著既为使,帝以升之三辅政,欲稍异其礼,故特命之。明年,同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王安石共事。数月,拜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升之既相,遂请免条例司,其说以为宰相无所不统,所领职事,岂可称司。安石曰:“古之六卿,即今之执政,有司马、司徒、司空,各名一职,何害于理?”升之曰:“若制置百司条例则可,但今制置三司一官,则不可。”由是忤安石,称疾归卧逾十旬,帝数敦谕,乃出。会母丧,去位;终制,召为枢密使。足疾不能立朝,七年,冬祀,又不能相礼。拜镇江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扬州,封秀国公。卒,年六十九。赠太保、中书令,谥曰成肃。
  升之深狡多数,善傅会以取富贵。王安石用事,患正论盈庭,引升之自助。升之心知其不可,而竭力为之用,安石德之,故使先己为相。甫得志,即求解条例司,又时为小异,阳若不与之同者。世以是讥之,谓之“筌相”。升之初名旭,避神宗嫌名,改焉。
【译文】
陈升之字旸叔,建州建阳人。推举为进士,历知封州、汉阳军,入京师任监察御史、右司谏,改任起居舍人、知谏院。当时风俗喜欢拿走给亲属的书信,遇有诉讼,则辗转互相告发,有司就依此加以推理诘查。陈升之说:“这是告奸的习俗,请求禁止它。”又说:“三馆是士大夫们光明的前途,近来用人更加轻率,于是成了贵族高门进取的台阶,请严格进行选举。”诏令从今以后臣僚乞请子孙恩荫者,不得授以馆阁之职。
  著作佐郎王瓘在路上与殿帅郭承祐相遇,郭诃责怒骂王馞没下马行礼,将他抓送官府。陈升之说:“京官不应给节度使下马。”于是弹劾郭承祐骄横任行,解除其所任官职。张尧佐由于与后宫亲近,任三司使,不久任宣徽使;内侍王守忠统领两镇留后,请求升为正班;御史张昪补任郡官,长久不被召见;彭思永论事,让询问事情的详细原委;唐介攻击宰相,被贬斥岭南;陈升之都极力进谏。升任侍御史知杂事。总共担任言官五年,上奏数十百件事,但持论不坚决,因此没有全部实施采用。
  升任天章阁待制、河北都转运使,知瀛州、真定府,兼龙图阁直学士,又知谏院。仁宗说:“天下州县是否得到了治理,朝廷不能完全清楚,将这些全部交给转运使管理。如今选用的人才不精干,又没有考核督查,不是愚昧无能懦弱,就是任意欺凌刻薄之徒,因此疾苦忧愁叹息,都被阻塞,皇帝不能听到。一定要向全国民众显示朝廷的主张,应该从这里开始。”于是诏令翰林学士承旨孙抃、权御史中丞张昪,与陈升之同时主管磨勘转运使及提点刑狱事务。
  陈升之初任谏官时,曾经请求抑制断绝由宫内降旨,诏令允许有司执掌上奏不下达。到这时,进一步申明论说。诏令委托三省揭发纠正其罪行,仍然在朝堂揭露。文彦博乞求免除宰相职务,陈升之担心枢密使贾昌朝再被任用,上疏论述其邪恶,贾昌朝终于罢官免职。升任枢密院直学士、知开封府。年底,授职枢密副使。这样谏官御史唐介、范师道、吕诲、赵抃、王陶相继上章议论陈升之暗中交结宦官,因此得到重用。仁宗将这些上章拿给陈升之看,陈升之乞求离职。仁宗对辅佐大臣说:“朕选用执政者,怎能容许内臣干预议论邪恶。”于是双方都被罢免。以陈升之为资政殿学士、知定州,调往太原府。
  治平二年(1065),又授职枢密副使。神宗即位,以母亲年老为由请求回归郡县,为观文殿学士、知越州。熙宁元年(1068),调往许州,中道改任大名府,路过京师,留在京师知枢密院。按照旧例,枢密院与知院事不共同设置。这时文彦博、吕公弼已为枢密院使,神宗以陈升之辅政,想逐步变异一些礼仪,因而特地加以任命。第二年,同制置三司条例司,和王安石共同处理朝事。数月后,授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陈升之任宰相后,就请求免掉条例司,认为宰相无所不统,所统职事,又怎能称司。王安石说:“古代的六卿,就是如今的宰相,有司马、司徒、司空,各占一职,于事理有什么危害呢?”陈升之说:“如果制置百司条例是可以的,但如今设置的是制置三司官职,则不行。”由此得罪了王安石,声称有病回家休养三个多月,神宗多次敦促告谕,才重新归职。正好母亲去世需服丧,离职回家;服丧完后,奉召任枢密使。因有脚病不能站立上朝,熙宁七年(1074),冬季祭祀,陈升之又不能赞礼。授职镇江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扬州,封为秀国公。去世,终年六十九岁,追赠太保、中书令,谥号叫作成肃。
  陈升之老谋深算很有心计,善于逢迎以取悦富贵。王安石任宰相,担心议论满廷,引见陈升之辅佐自己。陈升之心里明白不能胜任,却尽力为王安石所用,王安石为了感激他,因而让他比自己先任宰相。刚一受到重用,就请求解除条例司,又不时的产生一些小分歧,表面上看来与王安石有矛盾。世人因此讥讽他,称他为“筌相”。陈升之起初叫陈旭,由于避神宗名之讳,改为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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