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的资料料有那些

岳飞的资料有那些

  (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

  岳飞少年时丧父,由母亲养育成人。传说其母透过在他的背上刺“精忠报国”四个字,
  让他铭记国仇家恨。曾经拜周侗为师学习武艺。且喜欢看<左氏春秋>,<孙子兵法>。
  宣和四年(1122年)冬,真定宣抚刘韐招募“敢战士”,19岁的岳飞从军成为其部下。但不久因父亲岳和病故,回到家乡汤阴县[3]。
  1124年冬,再次投军,被分配到河东路平定军(治平定,今山西省平定县)
  1126年冬,岳飞在相州城第三次投军,归刘浩军中[3]。补“从九品承信郎”。
  靖康元年十二月初一壬戌日(儒略历1127年1月15日),宋康王赵构接到宋钦宗的蜡书,在相州开河北兵马大元帅府。赵构为河北兵马大元帅,陈亨伯为元帅,汪伯彦、宗泽为副元帅。康王命武显大夫陈亨伯任元帅府的都统制,其下编组为前、后、中、左、右五军,其中前军统制就是刘浩。岳飞属刘浩的前军。
  绍兴二年(1132年)正月末,岳飞被任命为知州、兼荆湖东路安抚使、都总管,统率军马前往潭州。二月,主战派头号人物李纲被起用为荆湖、广南路宣抚使,岳飞等将领划入李纲部下,讨伐湖东路的盗匪曹成。
  1135年,由于岳家军的兵力变成了原来的三倍,岳家军也从原先十将的编制扩充至三十将的编制[70],每将的平均兵力是三千多人。到绍兴九年(1139年)岳家军增至八十四将,每将的平均兵力减至一千二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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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20
岳飞(1103年3月24日(宋徽宗崇宁二年二月十五日)—1142年1月27日(绍兴十一年冬十一月二十七日)),字鹏举,宋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今河南安阳市汤阴县程岗村)人,南宋将领、官至少保、枢密副使,封武昌郡开国公。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战略家,是南宋中兴四将之首。他坚主抗金,十余年间,率领岳家军同金军进行了大小数百次战斗,所向披靡,“位至将相”。因岳飞志向是迎二圣回京,所以,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的诬陷,被捕入狱。1142年1月27日,岳飞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为朝廷杀害。后平反昭雪,追谥武穆、追赠太师、追封鄂王,改谥忠武。

岳飞童年时,家境清贫,少时便同父母一起下地耕作,当过地主家的佃客。岳飞生性刚直,深沉宽厚,勤奋好学,苦练武功,曾求师于本地箭师周侗和枪手陈广,成为"一县无敌"。他还特别爱读《左氏春秋传》和孙、吴兵法,读起来常通宵不寐。

宋高宗赵构即位后,岳飞经人介绍参加了赵构统帅的军队,因作战勇敢,升为秉义郎(从八品的武官)。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岳飞在澶州(河南濮阳附近)和曹州山东曹县西北两次小胜金军。因赵构重用黄潜善、汪伯彦等人,企图避地东南,岳飞不顾自己位卑言轻,上书赵构,反对南逃,力请赵构返回终京,亲率六军北渡黄河。这触怒了赵构及黄、汪等人,以"小臣越职,非所宜言"的罪名被革职。三个月后,岳飞投奔河北路招抚使张所,不久升为统制,随都统制王彦渡河收复新乡,在太行山刺杀金将。旋归宗泽,为留守司统制。宗泽死后,从杜充南矿。

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冬,金牙术率军大举南侵,攻入建康(今南京)。建炎四年,岳飞率军北进,在清水亭、静安等地袭击北撤金军,连连获胜,金几术险被活捉。并一举收复建康,升为通泰镇抚使兼知泰州。接着,他受命领兵救援楚州(今江苏淮安),在承州三次大败金军。岳飞的部队军纪严明,英勇善战,称"岳家军",深得百姓爱戴。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岳家军大破伪齐刘豫军队,收复了襄阳府及唐、邓、随、郢州、信阳六郡,岳飞被提升为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兼管襄阳府路,不久进封武展郡开国候,时年三十二岁。是年冬,金齐联军攻陷滁州,进逼庐州(今安徽合肥)。庐州告急,岳飞接旨率军东下,又一次大败金军。

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秦桧以宰相身分接受了金朝的议和诏书,向金称臣,每年进贡银子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岳飞向朝廷再次申述他一贯反对"和议"坚持抗敌的主张,坚决表示愿制定方略,收复河东、河北,直捣燕云,为国复仇。赵构为了取得武臣对和议的支持,授于刘光世、张俊、韩世忠三大将新的封号和官爵,提升岳飞为开府议同三司。岳飞连上四奏,表示不受,并指出,现今的形势只可引以为危而不可引以为安,只足以使人忧虑而不足以使人祝贺,应加紧训练士兵,以备不测,要求朝廷追回成命,以便"保全臣节"。岳飞屡次反对"议和",引起赵构的不满和秦桧的痛恨。

绍兴十年,金撕毁"和议",大举伐宋。岳飞接到赵构"乘机取胜"的亲笔诏书,立刻调兵遣将,挺进中原,在河南郾城,大破兀术的"铁浮图"和"拐子马",金军全线崩溃。此后,又乘胜进军朱仙镇,以猛将带领背嵬军骑兵五百名出击,杀敌金军。朱仙镇之捷,更增强了岳飞乘胜渡河收复河北的决心,他再次上书赵构,要求深入敌境,复取旧疆,报亡国之耻。北方忠义军纷纷来归,士气高涨,以"直抵黄龙府"相激励。赵构、秦桧一天之内用金字牌发出十二道诏书,催岳飞班师。岳飞明愤地说"十年之力,废于一旦","社稷江山,难以中兴;乾坤世界,无由再复",被迫下令撤军。岳飞在撤军前,故意放出风声,说明天渡河,几术害怕城内百姓作岳家军内应,连夜弃城,北逃一百余里。岳家军班师后,金兵乘机夺占了郑州、顾昌、陈州、蔡州等地。

岳飞回到临安(今浙江杭州)后,兵权被夺。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七月,秦绘竣使右满议大夫万侯桌首先发难,上书指责岳飞"爵高禄厚,志满意得,平昔功名的志向,日渐颓情"。这年八月,岳飞的枢密副使之职被免,改任万寿观使的闲职。之后,秦忙唆使岳飞手下的副统制王俊出面诬告,说岳飞部将张宪准备谋反。十月,朝廷张榜,说张宪一案"其谋牵连岳飞,遂逮捕归案,设召狱审问",并将岳飞及儿子岳云逮捕入狱。十二月,赵构下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当天,大理寺执法官遵旨作最后处决,逼岳飞在供状上画押。一生光明磊落的岳飞在供状上写下八个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即服毒酒身亡,时年仅三十九岁。

岳飞一生出入疆场,英勇抗击侵掠,坚决反对国族压迫,其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为历代人们所敬仰,值得我们永远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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