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账?

如题所述

公益性捐赠的会计分录做法如下:


首先,捐赠的现金或银行存款,其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其次,捐赠的是库存商品,其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是捐赠固定资产,其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益性的捐赠属于企业营业外支出,这个并不属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其支出若影响企业利润总额,那么该笔支出会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扣除后计算企业所得税。


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帐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转让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


从上述的规定可以看出,由于以前的会计准则将捐赠列入“资本公积”而没有列入收入,税法因此才有这个规定要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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