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别人的医保卡就医被发现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三年内,该参保人发生的门诊,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现金支付,经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每年报销一次。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转借给他人使用,或者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并发生医疗费用的。
(2)以欺骗,胁迫等手段重复开药,超量开药的。
(3)转卖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谋取不当利益的。
(4)伪造,涂改医疗保险单据,处方,病历,医疗文书的。
(5)冒名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1、医保卡实行实名制,只限本人就医时使用,不能出借给他人。
2、参保人如把自己的医保卡交由他人使用,一旦超过年最高支付限额,当事人自己再生病时,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了。
3、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应该享受医疗保障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仅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如果购药则未明确规定所购药只限本人使用。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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