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是怎么界定的?哪些情况会被认为是互殴?

近日,成都铁路公安局针对一起案件的“互殴”认定引发网友一片质疑。5月2日,一女子发布视频称,当天其独自乘坐高铁,在其后排坐了5个人,其中两个大人三个小孩。列车行进过程中,孩子一直在玩游戏,其间多次撞击其所坐椅背。该女子称,由于无法忍耐孩子多次撞击其椅背的行为而回头制止。而其制止孩子的行为引起孩子家长不满,双方因此起了争执。争执中,孩子家长扇了该女子一巴掌,该女子也进行了还击。最终,警方认定双方构成“互殴”,对上述被打后还手的女子处以200元行政处罚,对孩子家长处以500元行政处罚。

“互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具有不法侵害故意行为,并在客观上实施侵害对方的不法行为。“互殴”的界定,一般是在当事人被对方殴打后,在有条件离开现场、避免被殴打却不离开,而是在现场与对方纠缠还手、殴打对方,一般就认定为互殴。

        近日,成都铁路公安局针对一起案件的“互殴”认定引发网友一片质疑,并成为网络热搜。5月2日,一女子发布视频称,当天其独自乘坐高铁,在其后排坐了5个人,其中两个大人三个小孩。列车行进过程中,孩子一直在玩游戏,其间多次撞击其所坐椅背。该女子称,由于无法忍耐孩子多次撞击其椅背的行为而回头制止。而其制止孩子的行为引起孩子家长不满,双方因此起了争执。争执中,孩子家长扇了该女子一巴掌,该女子也进行了还击。最终,警方认定双方构成“互殴”,对上述被打后还手的女子处以200元行政处罚,对孩子家长处以500元行政处罚。

“高铁掌掴”事件被公安机关定性为“互殴”,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网友以“被打还手为什么认定互殴”引发网友热议。一时间,舆论众说纷纭。

我身边的小伙伴们看到这条媒体视频时,感觉“被打还手为什么认定互殴”似乎有些道理。当时,我觉得此时不能仅凭一方叙述,待事实调查清楚后,就会水落石出。其实,不仅是我身边的小伙伴这么认为,这一案件在网络上也掀起舆论风波,真假掺半,众说纷纭。

随后,在公安机关向大众公布约4分钟的车厢监控等相关视频,向网友们还原了事实真相,由此而引发的讨论热度逐渐减退。

其实,界定“互殴”是有法律依据的。依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我是学法律的,对于此事件发酵比较冷静。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通俗地讲,判断是否为正当防卫,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还手行为针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二是还手行为针对的是不法侵害人;三是还手的行为人具有防卫意识;四是还手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以上几点属于正当防卫行为,反之就是殴打他人或互殴行为。

我认为,站在法律层面看,警方认定“互殴”合法。从警方公布的完整视频中可以看到,在双方争执后期,尤其是在警方已经到场,王某某站起来转向后面,两次动手殴打对方,表明她主观和客观有伤害他人的行为,并对他人造成伤害,进而导致冲突升级、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不符合正当防卫行为,应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处罚;同时,警方对于二人的罚款金额不同,也表明双方责任有主次之分,要求过错方承担更多罚款金额,也符合法律规定。

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虽说“高铁掌掴”事件真相大白,却使当事人双方陷入舆论漩涡,在心理上承受极限压力,使原本小事酿成热点,实在是没有必要。我认为,在日常生活中,凡事应理性对待,既能解决问题,更能避免发生不必要争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5-14

“互殴”通常是指两个或多个人在激烈的肢体冲突中相互打击、伤害对方。一般情况下,“互殴”的界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参与者数量:至少两个人

2.行为特征:存在明显的肢体接触和暴力冲突,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用拳头、脚、武器等进行攻击。

3.意图:存在故意伤害对方的行为,并且双方都参与了肢体冲突。

4.后果:造成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等后果,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对方都有损害。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互殴”和自卫或正当防卫是不同的概念。在自卫或正当防卫的情况下,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免受侵害,而不是为了攻击对方。因此,在处理这些案件时需要考虑更多因素,并进行综合判断。

第2个回答  2023-05-14
互殴是指两人或多人之间使用暴力进行打斗或争吵,其中各方都有参与。具体来说,互殴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多人参与:互殴通常是两人或多人之间的打斗,如果只有一人被动防守而没有还手之处,不算是互殴。

2. 双方都有参与:互殴是双方都有动手、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况。如果只有一方攻击另一方而后者没有还手之处,不算是互殴。

3. 争吵升级:互殴通常起源于口角、争吵等冲突,最终导致肢体冲突发生。

4. 暴力行为:互殴一般是双方或多方使用暴力手段,如拳打脚踢,撕扯,使用器具等,导致人身伤害。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和法律上,互殴是一种违法行为,无论是谁先动手,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第3个回答  2023-05-14
“互殴”通常是指在双方或多方身体接触的情况下进行肢体冲突或打斗,而不是单方面的攻击行为。在司法界或法律上,“互殴”是指两个或多个人在公共场所或者私人场所,发生互相打闹或者肢体冲突的情况。一般来说,以下情况可能会被认为是互殴:
1. 两人或多人在公共场所或私人场所发生肢体冲突;
2. 双方或多方身体接触,并存在相互攻击的行为;
3. 互相咬、互相拳打脚踢、用刀打架等;
4. 双方或多方在打斗过程中互相受伤;
5. 双方或多方在打斗过程中,没有造成明显伤害但是依然被认定为互殴。
需要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刑法规定的“互殴”,和一些警方或社会舆论上所称的“群殴”是不同的概念,群殴事件在处理上更加复杂。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应该避免涉及肢体冲突甚至打斗的行为,保持冷静,尽量通过合适的沟通方式解决问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危害。
第4个回答  2023-05-14
互殴通常是指两个或多个人之间在肢体冲突和暴力行为中相互攻击的行为。在法律上,互殴是指在公共场合或私人场合中,两个或多个人彼此打交或互殴的行为。

在一般情况下,互殴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人相互攻击,可以是使用各种肢体武器(例如拳头、脚、手推、踢等)、器具或者其他物品进行攻击。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语言或其他方式先挑衅或引诱对方进攻,而后再互相攻击,这样也可以被认定为互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是被另一方单方面攻击,而他只是采取了必要的自卫行动,这种情况并不属于互殴。此外,在一些情况下,即使双方发生了冲突,若仅是情况比较轻微,并且没有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也不一定属于互殴。

总的来说,在公共场合中,任何一种肢体冲突和暴力行为必须受到严厉谴责和惩罚,如果双方都参与了攻击,那么更应该通过和解、调解和法律手段来解决此类问题,以避免芥蒂延续,产生更多的问题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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