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如下:
1、幼儿资助政策
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接受学前教育,资助标准1200元/年/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享受资助并最高档标准。
2、义务教育贫困寄宿制生活补助和贫困非寄宿生制生活补助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原建档立卡家庭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3、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比例约占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20%,平均标准2000元/人/学年,原建档立卡家庭经学生享受最高档3000元。
免学费和书本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和书本费。
拓展资料:
对那些孤儿基本生活养育费标准不低于市级低保政策,社区有关部门照顾儿童生活,保障儿童正常生活。现举一个例子,一个社区有一个贫困家庭,这个家庭父母均是残疾人,他们有一个男孩,生活上经济困难,这个孩子上学都成为困难。
他们的父母找到社区申请低保,这个孩子向学校申请,学校给予减免书本费、加餐费等项目,妇联组织还进行了帮扶,在大家努力下,这个孩子顺利上学,渡过难关。我们国家是一个大家庭,社会给那些需要帮助儿童以关怀,帮助他们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