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学籍怎么办

如题所述

没有学籍,可以申请补办学籍。补办学籍流程,无学籍学生录入流程如下:

1、学校填表,报辖区教育局。

2、辖区教育局汇总后逐级上报,最终报至教育部。

3、教育部查重后,通过的和不通过的(含不通过原因)学生即显示在辖区教育局的学籍账户中。

4、辖区教育局账户通过学校提供的学生信息(含家庭信息)将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入,录入后不能立即显示出学籍号,需要过一两天才能显示。

扩展资料:

《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办理留级手续。除非有相关证明,证明孩子有智力问题或者是学习障碍等才可以办理。

学生只有以下情况下才给予留级:

1、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达五门者(体育、音乐因生理缺陷等原因,经校长批准免修,不予计算),不得补考,即予留级。

2、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在四门以下(含四门)者,经补考后,小学语、数两门中一门不及格;或语、数两门及格,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中学语、数、外三门中有两门不及格者;或语、数、外三门中有一门不及格,其它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不及格学科达四门者。

3、高中学生选修课成绩未达到规定学分,或活动课一学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

4、小学一、二年级取消留级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逐步取消留级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三条民办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一条高等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六)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高等学校的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务会议,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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