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员工公司不给办社保,怎么办?

如题所述

入职当月公司未缴纳社保可否要求赔偿分两种情况:1.入职时间在当月15日之前,当月会缴纳社保;不缴纳可以要求补缴当月的社保;2.入职时间在当月15日之后,则在次月缴纳可以在次月缴纳社保;合法,可以不与补缴。
法律分析
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员工可以收集工资表等证据来证明工资数额。同时,向社保局查询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以固定和留存证据。然后,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及时为员工补缴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因此,员工是可以及时向当地的社保局投诉解决的。由社保局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同时,员工还可以根据规定,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保险为由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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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11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交社保,中间最长缓冲时间是30天,超过时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不交社保,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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