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呈也交了,三天之后主管说不给走了。得做到月底才给走,不然就算旷工,怎么办,我能去劳动局告这个公司吗?
劳动局电话多少?
是啊,我现在是清楚地认识到这个社会是多么的现实了。入职的时候让我签了一份合同,说只是一种形式上而已。现在才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