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是否有权制定这样的厂规:新员进厂需工作期满三个月才可以辞工。凡进员工一律压一个月工资。新员工...

厂家是否有权制定这样的厂规:新员进厂需工作期满三个月才可以辞工。凡进员工一律压一个月工资。新员工进厂不足三个月的因各种原因要离厂的,厂方不支付任何工资。新员进厂不足三个月被厂方解雇的,厂方只支付该员工工作期间一半工资。请问哪位高手可以解答下这样的厂规是否合理、合法?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劳动者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自由,只要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不受必须工作多长时间的限制。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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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3
您好:
厂家的做法即不合理,也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厂家的这种厂规是不具有法力效力的,也就没有必要遵守,可以到劳动部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2-04-13
违反劳动法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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