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到底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

百度上说是私有制,说一下历朝的土地制度

  一、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井田制是商周时期占主导地位的一种土地制度,它还保留有原始社会公有制下农村公社对土地管理的某些形式或曰外壳,但其性质已是一种奴隶制下的土地剥削制度。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
  二、历朝的土地制度:
  我国古代土地制度主要有三种:原始社会的土地氏族公社所有制;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井田制; 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包括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三种形式)。
  1、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三种形式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它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地主阶级正是凭借对土地的垄断,迫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不得不依附于他们。这种土地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二千多年,其后期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成为中国长期贫困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2、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有三种形式:
  (1)王田制(如王莽时实行):形式上类似于井田制,但性质仍为封建土地所有制。王莽实行它目的是托古改制、限制兼并,缓和阶级矛盾,但结果适得其反; 造成更大的混乱,所以王莽的新朝没有多久就结束了。
  (2)屯田制:不少朝代都实行过,如西汉、东汉、曹魏、蜀、金朝、元朝、明朝、清初都实行过。这是政府或统治者组织的农民或军队的开荒种地。
  (3)均田制:北魏、隋唐都实行过,其前提条件是社会上存在大量无主荒地和劳动力,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实行这种制度不触及贵族地主利益,农民对国家承担租赋徭役,贵族地主无此负担。唐后期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没有可分土地,均田制则无法继续实行。
  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
  这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不占主要地位。春秋时期,一部分奴隶和平民以及没落贵族自己垦种的这部分土地,使他们成为小块土地所有者,成为一家一户的自耕农。这种小农经济同地主土地所有制一样,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重要基础。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825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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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8
国有制,要看国家的性质。国家的经济基础是私有制,那国有的也是私有制性质。比如中国的奴隶社会是以奴隶制私有制为基础的,所有井田制虽是国有,但实质是私有的。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大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土地国有制,那就是公有制性质。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也是这么算的。比如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是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行的,那就是公有制性质。而罗斯福新政,国家干预经济,成立了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那也是私有制性质的。
第2个回答  2012-04-13
井田制应该是属于公有制的,因为国家或者说地主阶级向农民提供土地同时以沉重的赋税获得巨额收入,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我觉得应该是这样的
第3个回答  2012-04-13
井田制类似于中国现今的土地制度,国家提供土地给农民耕种,农民有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所以说,应该还是归于公有制一类的
第4个回答  2020-03-09
实质上的私有制,诸侯对土地具有继承和再分封的特权,实际上处理着自己的私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说法只是名义上服从最高统治者的一种表现,不能作为土地国有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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