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失业证如何办理?

我从上个单位辞职到现在已经一年半了,当时公司只给了我一份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我上个单位是在青岛的,我的户口是在济南,如果我现在要办失业证的话是不是应该去济南办?是否还需要什么相关的材料,因为种种原因我不想再回原来的单位盖章什么的,只有当时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的话我是否可以办理失业证呢?

建议你先打个电话问问社保中心,不同的地方细节肯能不一样。我当时办的只需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张两寸照片、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种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质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种人员到隶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元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办事中心报批、盖印、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隶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注意事变:
由于《失业证》要上彀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元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往后每递加1年增加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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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7
5、本市市内四区户籍职工,与五市三区单位终止、解决劳动合同后,如何办理失业手续?
①用人单位按规定登录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做好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业务后,携带职工个人档案、《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失业人员登记表》(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等材料,向单位所在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申报解聘备案并审核职工是否享受失业保险金。
②经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失业人员本人携带上述材料,若经审核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还应同时携带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失业保险基金转移单》,市内四区户籍人员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五市三区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经办工作人员将个人的解聘备案和失业保险待遇相关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并接收失业人员档案、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③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个人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
⑵由就业转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在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完解聘备案手续,并将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交给个人后,个人应按规定参加职业指导,并持《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回执,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明、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五市及城阳区到市
、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登记证

失业保险待遇的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于7日内持单位《社会保险基金交纳证》、《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职工个人档案及经区(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签章确认个人缴费时间的《失业人员登记表》,到单位所在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其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确认手续。经确认后,用人单位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应在接到原单位书面通知15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对已办理失业登记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发《失业证》,失业人员凭《失业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两个月不办理失业登记。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因原单位原因未通知到失业人员本人而造成逾期登记的,由原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2个回答  2011-03-24
1申办《失业证》一般须持以下证件: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有就业经历的失业人员,需要持有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居住地社区(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近期免冠照片等到当地街道或居委办理。
第3个回答  2013-12-13
我是市南区的,你和我以前情况一样。首先,找到你的档案所在,我的是在海尔路人才市场,是大学给发过来的。拿着报到证去拿的。然后拿着身份证,户口簿,1寸照片2张,档案,到社区劳动保障中心办理。洛阳路所在劳动保障中心可以查一下,全青岛的都可以查到,还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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