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六年级下册品德与社会49页写给国家元首和公民的信

400字 详细请看品德书
要保护地球,减少对地球的破坏的信

致联合国秘书长、所有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政党首脑的公开信

联合国秘书长、所有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政党首脑:
我是一名42岁的普通中国公民,和所有善良的人们一样,有着一颗渴望和平的心。人类怎样才能制止战争,实现永久性的和平,这一问题,在我心里沉淀了二十多年。今天给你们写信,是想谈谈我对战争与和平的看法及建议。
战争,始于阶级与国家的产生,它是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斗争的最高形式。自古以来,为了人类的和平和发展,无数爱好和平的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为此付出了毕生的精力甚至生命。就在战争依然频发的今天,你们也在各自的岗位上献出了自己最佳的聪明才智和美好时光。但是每一段短暂的安宁之后,硝烟仍然吞噬着人们对和平的期盼。现在,我们只要打开电视或者翻开报刊杂志和历史书籍,很快就会发现战争依然呈现在世界各地。它象一个病毒,肆意妄为,无孔不入。是的,从古到今,战争似乎从来就没有真正消失过。而且,按照历次战争发生的原因和规律来看,它也将永久性地反复发作。但是我们知道,战争是人类社会中最残忍、最严重的人为灾害。它以残害人类的宝贵生命,侵占、掠夺人类通过劳动努力创造的物质财富为终极目的。据有关报道称,自有战争以来,人类大约有36亿多人被战死,耗费的物质折合黄金可铺一米厚、五十米宽、绕地球一周的金带。我们可以想像,36亿多人的鲜血合在一起,将是宇宙又一个无际的海洋。而36亿多人的尸体堆放在一起,更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大山。这么多人的宝贵生命就倒在人类自己创造的枪炮之下了,那一双双久久不肯弥合的双眼将震撼着多少有良知的还将活着的血肉之躯!36亿多妻子从此失去了丈夫,72亿位父母也永远地失去了心爱的子女,还有更多更多的儿女失去了父亲!战争此消彼长,在发起者所谓的成与败得与失之间,生命消失了,物质消失了,徒生一段硝烟在历史的上空萦绕盘旋。每当我想到这些,我的心就痛极了,恨透始作俑者。那么多因战争而消耗和毁坏的物质财富,如果不是用于战争,我想,我们的社会还会有贫穷和饥饿吗?还会有无衣穿、无饭吃、无学上的孩子吗?还会有病死荒野的孤寡吗?不仅避免了36亿人的悲苦而且还将诞生几个36亿人的幸福憧憬。多美的画面,多好的夙愿,却只能湮灭在战争的硝烟中。因此我要说36亿人的生命和鲜血,以及给他们的父母、妻子、兄弟、姐妹造成的痛苦还有那无数的本应造福于人类反而用于战争的物质损失。这一切足以让我们猛醒,足以让我们每一个有善良正义感的人们高度理智、片刻不停地去思考、研究制定实现人类永久和平的有效办法。
有人说,战争是一种竞争,是为着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为着这个区域的人们的安居乐业和幸福生活。然而事实正是相反。它除了满足着部分人的私欲和野心,人们别无所得。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财富没有用在开天辟地修筑地球制造良好生态环境上,却毫不可惜倾力而为的用在制造最尖端的战争工具上。它用残害着生灵毁灭着财富为代价印证着某个集团短暂的辉煌,却伤害了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的感情。世界太累了,人们太累了。世界需要和平,人类需要安宁。
当然,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世界各国的领导人和政治家们以及爱好和平、有正义感的人士为了和平的使命都曾呕心沥血、鞠躬尽瘁,而且在某个时期某个地区也起到了遏制战争的作用,但是战争还是鲸吞着人类社会的幸福与安宁。人们在向我们的和平使者致敬的同时也倾吐着他们的心声:人类渴望着永久的和平!
作为一个反战者,我想,战争为什么总是不断发生呢?我想主要是:一是一些个人或集团为了某种政治野心和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惜一切发动战争。二是由于国际行政体制问题。因为国与国之间没有一个共同的上级,当它们有了矛盾和纠纷之后,没有一个能使它们双方都必须接受其领导,约束其行为,并能对它们双方的矛盾和纠纷组织调解或裁决的机构。所以当矛盾和纠纷得不到双方都认为公正合理的解决,或者说不能兼顾各自利益的时候,最终便是战争的爆发;三是法律问题。当国家、民族、政治集团之间有了矛盾和纠纷以后,没有具有强制双方都必须遵守的法律,双方在不能达成协议,第三者又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势力强大者就可能首先挑起战争,企图通过武力来使对方作出让步。但是以强凌弱的暂时臣服背后却是矜持和仇恨的深化,这样又为下一场战争埋下了伏笔。这样恶性循环,战争便无休无止。所以战争它是死亡、恐怖与灾难的代名词,也是孕育不幸和仇恨的温床。
历史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如今人类社会已经进入到高度文明、高度法治的时代。我们应该认识到,土地是地球上故有的,它不是哪一个国家、民族、政治集团的,而应当视为全人类共同拥有。为了让战争从人类历史上永远消失,使人类获得永久的和平,我认为切实可行的最有效办法是:
一是以联合国为基础,组织召开全世界、各阶层、各团体,最具广泛代表性的代表大会,选举并成立国际议会,制定国际宪法和其它各项专门法律,其法律效力对全世界各国、各级政府、各政党以及各民族均有强制约束力,以此解决国际社会的法律问题。
二是以联合国为基础,成立国际政府、国际最高法院、国际最高检察院。并明确规定国家追问

要保护地球,减少对地球的破坏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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