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 A级纳税信用等级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待遇

如题所述

企业需要根据规定进行依法纳税,并且我国对于依法纳税的企业也有一定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划分。对于不同等级的企业信用等级可以享受到不同的纳税优惠待遇。那么A级纳税信用的企业能有哪些优惠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A级纳税信用等级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待遇
      (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三)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四)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相关电子信息齐全并经预审通过后,即可进行正式申报,申报时不需要提供原始凭证。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内,可优先安排办理出口退税。
      (六)对部分需审批和核准的涉税事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采取“先办后审”的方式即时办理。
      (七)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八)主管税务机关实施的其他激励措施等。
      相关知识:纳税信用等级查询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发布遵循谁评价、谁确定、谁发布的原则。
      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评。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复核。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调整。
      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需扣减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或者直接判级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记录。
      纳税人因第十七条第三、四、五项所列情形解除而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处理。
      纳税人信用评价状态变化时,税务机关可采取适当方式通知、提醒纳税人。
      税务机关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按分级分类原则,依法有序开放:
      (一)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二)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以及与相关部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合作备忘录、协议等规定,逐步开放B、C、D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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