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如题所述

行政执法的三项制度,具体就是指的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还有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作用有以下这些:
1、要在行使制度的过程之中大力的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达到行政执法能力还有行政执法的水平整体提升的目的,在做到了这样的一些要求之后社会对于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也就会自然的提高。
2、全面的推行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而对于这样的一个作用其针对的也就是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在实行了行政执法的三项制度之后也就要求解决这样客观存在的各种问题,所以在行政执法的三项制度中也就是对行政信息公示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等的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范。
3、全面的推行执法过程的全过程记录,它针对的问题也就是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格、不文明以及执法过程记录不全面的问题,主要针对的就是行政执法的监督方面,加强记录完善监督体系。
4、有关于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它针对的具体问题就是法制审核中的审核机构不健全、审核力量不足还有审核工作不规范等问题,主要的解决方法和要求就是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的责任这样的四个方面,完善行政执法的审核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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