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1月入境意大利,持有意大利工作批文(2年有效期),在2011年和太太(我太太的探亲签证已经过期)一起申请意大利居留卡并拿到(按照我工作签的截止时间,有效期至2013年1月)。
2011年12月我太太回国处理事情,计划2012年4月20日再入境意大利度假近2周,于2012年5月1日回国。并计划在2012年7月中再次入境意大利休假。
现在有说法(说法1):意临时居留卡的规则是:每年必须在意大利住满半年;又有另一种说法是(说法2),不能离开意大利连续超过半年。
现在我不确认哪一种说法是真实的,如果是说法1,我们4月入境2周后回国,7月中再入境的计划就可能会导致我太太无法入境,因为7月入境,海关可能会计算你本年在意大利住的时间不满半年了。如果是说法2,一切好办,每隔半年,我要我太太飞一次即可。
问题:意大利临时居留卡的规则到底是怎样的?
有明确规则可循吗?说法1和2都是我司办理签证的老秘书告诉我的,她说我们可以试试运气,她也不是很确认,但是我感觉这个秘书有些事情搞不太清楚,不太靠谱。当然,我们的居留卡和医疗卡都是这个秘书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