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在哪里办理?

如题所述

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
身份证业务属于户政业务,有公安系统负责。如果是本地户口,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即可办理。如果为非本市户口需要在支持异地办理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本地首次申请、丢失补办请携带户口本,过期换证请携带旧身份证。异地不支持首次申领,丢失补办请携带居住证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过期换证请携带旧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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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07
你好,身份证的办理地点具体如下:
1、如果是本地户口: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2、如果是非本市户口,需要在支持异地办理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 身份证换领的范围主要包括: 1、公民身份证有效期已满; 2、证件损坏或登记项目、相片无法辨认的;
3、公民需要变更证件上登记项目内容;
4、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5、自愿更换居民身份证的。
第2个回答  2023-06-16
身份证的办理地点具体如下:如果是本地户口:(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如果是非本市户口,需要在支持异地办理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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