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专利的区别?

如题所述

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专利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涉及范围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3、申请文件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为照片,不得将图片和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该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其中照片要的是这个产品的六面视图,(前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和立体图,要求保护图案的,应提交展开图和立体图;要求保护色彩的,应提交彩色和黑白照片或图片。

图的大小在3×8厘米到15×22厘米之间。图片上不 能出现阴影或虚线,照片的背景只能有一种颜色,而且照片上除了所要求的外观设计外,不能有其他任何别的物品。 另外,不管提交的是图片还是照片,各视图都必须是正视图。

扩展资料:

侵犯专利权的判断方法:

1、肉眼观察。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应该根据普通消费者用肉眼进行观察时是否会产生混淆来判断,对视觉观察不到的部分,不能借助仪器或化学手段进行分析比较。观察时应以产品易见部位的异同作为判断的依据。

2、隔离观察,直接对比。

在具体判断时,首先应当把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分别摆放,观察时在时间和空间上均要有一定的间隔 .这种隔离观察的方法可以让审判人员对两种产品产生直观的感觉即第一印象。

其次,再将两种产品摆放在一起,由审判人员对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直接对比分析,以描述二者的异同,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最终得出二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结论。

3、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近似,不能仅从外观设计的局部出发,或者把外观设计的各部分割裂开来,而应当从其整体出发,对其所有要素进行整体观察,在整体观察的基础上,对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主要构成和创新点进行综合判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观设计专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用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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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0
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专利的区别?
一、实用新型专利
(1)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类型,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另外有些国家,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类型.
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2)《巴黎公约》没有规定实用新型的概念,但规定实用新型享有发明专利的利益.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协议》也没有单独规定实用新型这一专利类型.
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类型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专利的区别?
二、外观专利
外观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三、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专利的区别
1、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2、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专利.
这两个专利授权的时间都需要3-5个月,但是去专利局报案的时候,实用新型还需要写产品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等,而外观专利就没有实用新型那么复杂了,就提供图片和图纸,还有一些基本说明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8-07-27
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因此,实用新型只适用于产品,不适用于工艺方法,且产品还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构造。
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故外观设计是工业产品的具有装饰性的或者艺术性的外表,偏向于产品的外在包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中国《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必须富有美感;(4)必须适于工业上的应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8-29
中国《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必须富有美感;(4)必须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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