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报错的问题尤其是天津的朋友请帮我

天津本年的最低保险基数是2006元,但是我在新增一个人员的时候,上报工资填报成了20006元,系统将该人员的缴费基数默认为10560元,而且我也在二月缴费了一个月了,这个月肯定需要改回来的,应该怎么操作呢?之前多交的保险有什么办法调整吗?谢谢

本年度职工社会劳动保险的缴费基数应该根据该职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数确定,企业在年初申报以后,社保经办机构应该在本年度进行年审,对于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本身就应该整改。像你说的这种情况我觉得你可以向社保经办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可以提供该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台账等证明材料说明该职工的工资的确没有那么高,应该可以进行变更。

参考资料:社会保险征缴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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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07
误操作,需要到保险处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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