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多少米一个检验批

如题所述

需要按具体施工时间划分,也就是同一时间段施工的桩号段的做一检验批报验,抽检的数量根据水稳长短定,检验批做法根据CJJ 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水稳层是水泥稳定碎石层的简称,即采用水泥固结级配碎石,通过压实,养护完成。水稳的配合比应事先在实验室内进行配合比试配,以确定水泥掺量和粗细集料比例,同时确定最大干密度。量大可采用水稳搅拌站拌合。

根据交通部《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规定,道路中采用的水泥稳定碎石均属中粒土,由于水稳中含有水泥等胶凝材料,因而要求整个施工过程要在水泥终凝前完成,并且一次达到质量标准,否则不易修整。因而施工中要求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管理,增加现场施工人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施工进度,加大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机械效率。水稳的施工方法也符合现代化大规模机械化发展的方向,因而水稳在公路工程中的应用会得到很快推广。

扩展资料

道路施工工序

1、准备工作

土基用18-21T三轮压路机或等效的碾压设备检验(压3-4遍)。

在碾压过程中,如发现土过干,表层松散,应适当洒水,如土过湿,发现簧现象,应采用挖开晾晒、换土、掺石灰或料粒等措施进行处理,直到下承土基表面平整,坚实,具有规定的路拱,没有任何松散的材料和软弱地点。

2、施工放样

(1)在土路基上恢复中线。直线段每15~~20M设在一桩,平曲线段每10~~15M设一桩,并在两侧肩边缘外0.3~~0.5M设指示桩。

(2)进行水平测量,在两侧指示桩上用明显标记标出底基层边缘的设计高。


3、备料

选择级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均匀层按松铺厚度堆放在路床上。

4、摊铺

平地机将混和料按松铺厚度均匀地摊铺在预定的宽度上,表面应力求平整,并具有规定的路拱。

5、定型和碾压

用轮胎压路机在已初平的路段上快速碾压一遍,以暴露潜在的不平整,再用平地机进行整平和整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水稳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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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根据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规定,检验批的划分一般根据该规定与实际检验需要进行划分,复杂工程或水泥路面可以划分细致一点便于检验,公路工程因为长度比较大,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范规定与监理共同商定后决定。

18 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18.0.1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确认构成建设项目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施工质量检验、验收的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确定的每一个独立合同应为一个单位工程。
  当合同文件包含的工程内涵较多,或工程规模较大、或由若干独立设计组成时,宜按工程部位或工程量、每一独立设计将单位工程分成若干子单位工程。
  2 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工程的结构部位或特点、功能、工程量划分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的规模较大或工程复杂时宜按材料种类、工艺特点、施工工法等,将分部工程划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 分部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分项工程组成,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分项工程。
  4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应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划定。各地区应根据城镇道路建设实际需要,划定适应的检验批。
  5 各分部(子分部)工程相应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按表18.0.1的规定执行。本规范未规定时,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共同研究确定。
表18.0.1 城镇道路分部(子分部)工程与相应的分项工程、检验批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路基

土方路基
每条路或路段
石方路基
每条路或路段
路基处理
每条处理段
路肩
每条路肩
基层

石灰土基层
每条路或路段
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基层
每条路或路段
石灰粉煤灰钢渣基层
每条路或路段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
每条路或路段
级配砂砾(砾石)基层
每条路或路段
级配碎石(碎砾石)基层
每条路或路段
沥青碎石基层
每条路或路段
沥青贯入式基层
每条路或路段
面层
沥青混合料面层
透层
每条路或路段
粘层
每条路或路段
封层
每条路或路段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每条路或路段
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每条路或路段
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沥青贯入式面层
每条路或路段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每条路或路段
水泥混凝土面层
水泥混凝土面层(模板、钢筋、混凝土)
每条路或路段
铺砌式面层
料石面层
每条路或路段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
每条路或路段
广场与停车场

料石面层
每个广场或划分的区段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
每个广场或划分的区段
沥青混合料面层
每个广场或划分的区段
水泥混凝土面层
每个广场或划分的区段
人行道

料石人行道铺砌面层(含盲道砖)
每条路或路段
混凝土预制块铺砌人行道面层(含盲道砖)
每条路或路段
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
每条路或路段






现浇钢筋混凝土
人行地道结构
地基
每座通道
防水
每座通道
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
每座通道
墙与顶板(模板、钢筋、混凝土)
每座通道
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结构
墙与顶部构件预制
每座通道
地基
每座通道
防水
每座通道
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
每座通道
墙板、顶板安装

砌筑墙体、钢筋混凝土顶板人行地道结构
顶部构件预制
每座通道
地基
每座通道
防水
每座通道
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

墙体砌筑
每座通道
顶部构件、顶板安装
每座通道
顶部现浇(模板、钢筋、混凝土)
每座通道



现浇钢筋混凝土
挡土墙
地基
每道挡土墙地基
基础
每道挡土墙基础
墙(模板、钢筋、混凝土)
每道墙体
滤层、泄水孔
每道墙体
回填土
每道墙体
帽石
每道墙体
栏杆
每道墙体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
挡土墙
挡土墙板预制
每道墙体
地基
每道挡土墙地基
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
每道基础
墙板安装(含焊接)
每道墙体
滤层、泄水孔
每道墙体
回填土
每道墙体
帽石
每道墙体
栏杆
每道墙体
砌筑挡土墙
地基
每道墙体
基础(砌筑、混凝土)
每道墙体
墙体砌筑
每道墙体
滤层、泄水孔
每道墙体
回填土
每道墙体
帽石
每道墙体
加筋土挡土墙
地基
每道挡土墙地基
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
每道基础
加筋挡土墙砌块与筋带安装
每道墙体
滤层、泄水孔
每道墙体
回填土
每道墙体
帽石
每道墙体
栏杆
每道墙体






路缘石
每条路或路段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
每条路或路段
排(截)水沟
每条路或路段
倒虹管及涵洞
每座结构
护坡
每条路或路段
隔离墩
每条路或路段
隔离栅
每条路或路段
护栏
每条路或路段
声屏障(砌体、金属)
每处声屏障墙
防眩板
每条路或路段

18.0.2 施工中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并应进行过程检验、验收:
  1 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按相关专业质量标准进行进场检验和使用前复验。现场验收和复验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测或见证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
  2 各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进行质量控制,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自检、交接检验,并形成文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方可进行下分项工程施工。
18.0.3 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 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单位人员进行隐蔽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隐蔽验收文件。
  6 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测项目,进行平行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 承担复验或检测的单位应为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第三方。
  10 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18.0.4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18.0.5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8.0.6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
  4 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18.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应完整。
  4 影响道路安全使用和周围环境的参数指标应符合规定。
  5 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18.0.8 工程质量验收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隐蔽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关键分项工程及重要部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专业设计人员等进行验收。
  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 单位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基础上将竣工资料与自检结果,报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
   2)监理工程师应约请相关人员审核竣工资料进行预检,并据结果写出评估报告,报建设单位。
   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评估报告组织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有关专业设计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验收。该工程的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派员参加工程验收。
  4 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组应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施管理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亦可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参加。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担任。
18.0.9 工程竣工验收应在构成道路的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均合格后进行。当设计规定进行道路弯沉试验、荷载试验时,验收必须在试验完成后进行。道路工程竣工资料应于竣工验收前完成。
18.0.10 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质量控制资料应符合本规范相关的规定。
检查数量:查全部工程。
检查方法:查质量验收、隐蔽验收、试验检验资料。
2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查全部工程。
检查方法:查相关检测记录,并抽检。
3 观感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检查数量:全部。
检查方法:目测并抽检。
18.0.11 竣工验收时,可对各单位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查。
18.0.12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应由政府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
18.0.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03
200、500或者1000米长的路段做为一个检验批,或者可以去请教监理单位,这个主要是由他们把关的,最后审批也是他们。
第3个回答  2012-11-01
根据路段及工作日且不应超过两千平方米。否则检验批的检点栏不够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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