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法律的人文精神

如题所述

照通常意义上的理解,时至今日,现代法律已成为也应当成为维护现代人类社会秩序的常规性手段:定纷止争、解决冲突,以确保社会控制和维系社会秩序。同时,法律也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们可以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普遍性和它的社会意义:法律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与社会秩序同蒂并生,法律似乎就是一种社会控制、纠纷解决的手段与工具,而且是一种代表了社会进步与文明的有效工具,并为社会公众所普遍认同。
  但我们却不能简单地把法律等同于社会控制、纠纷解决的手段与工具。事实上,现代法律不仅具有工具的意义——工具意义只是法律要义的一个外在表现,它更有一种内在人文主义的价值荷载和精神蕴含,是深刻内蕴着以人为中心的人文精神和旨趣的:尊重人,关怀人,以人的幸福生活为基本尺度,是人性的基本需求。相应地,它的真正职能也就浸渍了对人的个性、人格尊严以及人的价值等的关怀和崇尚,并持存于人文需求的满足和发展中。它以人文主义为其根基和法源,又以人文主义为其永恒的目标和追求,人文主义对于法律来说,既有描述的意义,又有规范的意义。这一点,无论诉诸于理性的理论证成还是人类文明的历史逻辑,都是不难得出的结论。也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才正确指出,“法是人民自由的圣经”,进而也才能实现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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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4
这是一个非常深奥的问题,每个人都会给出不同的答案,有不同的见解,见仁见智。我建议可以多读一些相关的书,从法律的起源,法律的作用,法律在现代社会的演变等多角度的去看待这个问题,希望您会有自己的高见。
第2个回答  2012-11-04
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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