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别人一拳,脸部骨折,对方已经报案,对方要求索赔好几万,怎么解决那。很急。。。

下出租车那,一个妇女从后边骑着电车出来,碰到她了,去医院看完病,拿完药,医生说没事,也没有骨折,流血什么的。她们家里让我赔误工费,我没带钱,给我朋友打电话,来了之后他们把那家人给揍了,其中一个中年妇女脸部骨折,他们已经报案,现在让我们赔偿好几万,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那。有谁能告诉我。。。。

  面部骨折,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极有可能会定轻伤,致人轻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方索赔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
  一、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法发[2013]14号 2013年12月23日发布 2014年1月1日实施) 中“四、常见犯罪的量刑 ”:
  (二)故意伤害罪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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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30
首先,对您的遭遇表示同情,但也不得不指出,您的做法欠妥当,不过下面我帮您分析:

1 这一纠纷本可以停止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但由于你朋友的鲁莽行为,现在变得非常复杂;

2 对待这件事,有两个维度,关键是看 你打电话叫你朋友来的目的是什么?
① 如果你是为了怕对方找麻烦,叫你朋友来撑场面,那么你就可能存在 企图伤害他人身体的主观故意,虽然最后实施暴力行为的人不是你,但是你也是要负主要责任;
②如果你打电话的目的是想尽快赔偿被害人,碍于现金不够是叫你朋友给你送钱,但是你朋友自行决定殴打了对方,那么你是没有责任。

3对方脸部骨折,基本上可以认定为轻伤或轻伤以上(最后以法医学鉴定的结果为准,这里只是参考《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做出的预估),殴打他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234条之故意伤害罪。

4 目前最好的处理方法:根据前面第二条所述来区分责任,如果是你朋友自己要殴打的,那么请他自行承认,你可以在赔偿问题上多出力。如果你们都是有责任的,那么请你们二人尽快赔偿对方,求的被害人的谅解,并希望警方能够在和解后撤案,不然你们就会走上公诉道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依法判刑。

如果还有不懂的,私信给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30
你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找熟悉的人去找对方私了吧 。 如果您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点支持!
第3个回答  2012-10-30
如果做鉴定了是轻伤就比较严重,没有的话就直接找个中间人尽快私下和解,如果经过公安处理可能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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