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0-30
首先,对您的遭遇表示同情,但也不得不指出,您的做法欠妥当,不过下面我帮您分析:
1 这一纠纷本可以停止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但由于你朋友的鲁莽行为,现在变得非常复杂;
2 对待这件事,有两个维度,关键是看 你打电话叫你朋友来的目的是什么?
① 如果你是为了怕对方找麻烦,叫你朋友来撑场面,那么你就可能存在 企图伤害他人身体的主观故意,虽然最后实施暴力行为的人不是你,但是你也是要负主要责任;
②如果你打电话的目的是想尽快赔偿被害人,碍于现金不够是叫你朋友给你送钱,但是你朋友自行决定殴打了对方,那么你是没有责任。
3对方脸部骨折,基本上可以认定为轻伤或轻伤以上(最后以法医学鉴定的结果为准,这里只是参考《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做出的预估),殴打他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234条之故意伤害罪。
4 目前最好的处理方法:根据前面第二条所述来区分责任,如果是你朋友自己要殴打的,那么请他自行承认,你可以在赔偿问题上多出力。如果你们都是有责任的,那么请你们二人尽快赔偿对方,求的被害人的谅解,并希望警方能够在和解后撤案,不然你们就会走上公诉道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依法判刑。
如果还有不懂的,私信给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