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父母对于香港子女的遗产有没有继承权

如题所述

首先,大陆父母和香港子女的关系已经不属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其次,在这个问题中,第一要看已故的香港子女时候留有遗嘱,若留有遗嘱,那么则适用被继承人立遗嘱或死亡时经常居住地或所属国籍国的法律。根据经常居住地或国籍国法律中关于遗嘱的规定来判定遗产的继承人。第二,若被继承人,即香港子女未留遗嘱,那么除房产以外的财产都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住地法律,也就是说若香港子女死亡前直至死亡时一直都在香港,那么该被继承人的除房产以外的财产都应当依据香港法律中,关于继承的法定顺位进行继承;而房产的继承适用的是房产所在地的法律,换言之即,对于该香港子女的房产,应当按照房产所在地的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的顺位进行继承,与其他财产的继承顺位可能会有不同。综上所述,不能笼统的说大陆父母对香港子女的遗产时候具有继承权,还是要根据遗产的具体情况如上所述,分类讨论才可以。若有不明,可追问。追问

香港的法律规定,父母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内地法律规定父母与配偶、子女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我想请问下应该如何适用法律?如果死者的配偶(香港居民)尚在,大陆的父母是否还可以继承死者(香港居民)在大陆的不动产?因为适用内地法律还是香港法律,结果可能截然相反。谢谢!

追答

如我之前的回答中说的那样,房产的继承适用的是房产所在地的法律,由于被继承人的房产是位于大陆,那么应当适用大陆的继承法对该房产进行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该香港居民的父母是其大陆房产的合法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我想我已经将你的问题解释清楚了,若有不明,可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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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4
你好。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是不受地域限制的,只要是属于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那么就会享有继承权。
大陆父母当然对香港子女的遗产有继承权。
纵横法律网-浙江光正大(上海)律师事务所-项天赐律师
第2个回答  2012-10-24
当然有继承权。追问

可是根据香港法律,父母是不在第一顺位的哦。如果死者的配偶和子女尚存,父母就不能继承,对吗?

追答

查看了香港的继承法确实和中国内地的不一样。如果死者有配偶和子女,那父母是继承不了遗产的

在香港,继承的规定与内地有着显著的区别。在无遗嘱情况下,继承顺序依次为在生配偶、死者的子女、死者的父母、死者的兄弟姐妹。上述人士申请继承遗产时,必须先确定较高优先权已经终绝,一般都要通过出示有关人士的死亡证来加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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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10-24
一般来说,需要看适用哪一方面的法律了。一般来说,是按照被继承人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的法律来判断有没有继承权的。
听你的意思,应该是在香港,应当适用香港法律对此的特别规定。你可以看看有没有遗嘱类的法律文书之类的东西,毕竟遗嘱优先在世界都是公认的。
第4个回答  2012-10-24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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