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省市买房时使用吗?

我公司给我交的住房公积金、社保等都是在南京,现在考虑在四川买房子,可以使用公积金买房吗?求解

可以。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目前各地公积金中心基本已经落实。

扩展资料:

南京的公积金贷款没有任何变化,仍按照之前的方案执行。

南京市提高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购买首套房的最高可贷额从30万元/人调整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为100万元/户,购买二套房的仍按30万元/人、夫妻双方由60万元/户执行。

需要指出的是,买房人只要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的公积金,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且可贷额度并不与缴存年限挂钩。

南京市购买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房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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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01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时可以在外省市买房使用的,只需要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缴存证明中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就可以办理审核审批的手续了。

办理流程:

1、在你所需要贷款的城市公积金中心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一次了解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然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如果你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了,那就有一个使用证明就可以了。

3、在你所需要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你的异地贷款申请,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

4、你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你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会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扩展资料

职责分工:

1、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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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1-02

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

早在2015年,住建部就出台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具体操作程序。其中规定,异地贷款需要在缴存城市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

2014年,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中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针对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偏紧,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等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对外发文,明确自今年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包括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三部门提出,要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

扩展资料:

在四川买房,异地贷款政策:

四川省住建厅透露,三部委的通知已交由四川省住建厅、财政厅、央行成都分行三方会签,将于本月(2014年10月30日)内转发、执行。

此次三部门的新政中比较突出的就是异地贷款,四川省住建厅强调,申请贷款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

前述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向本报记者解释,比如,户籍在自贡市的职工在成都市工作并缴存公积金,那他在自贡买房,持在成都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可以向自贡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能在其他地区申请公积金贷款。

另外,四川省住建厅将对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二套房的面积、价格进行限制,必须满足在当地“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标准。不过,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全省不会统一划出具体标准。

参考资料:人民网-住房公积金全面推行异地贷款

百度百科-公积金异地贷款

人民网-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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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8-21
直接是肯定不行啊,但是你可以13个月一周期,每年去取一次。取现金。如果你想每个月代扣,不行。
第4个回答  2015-08-21
  可以。
2014年10月9日建金[2014]14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三、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目前各地公积金中心基本已经落实。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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