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如题所述

生活服务业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但必须按照以下规定确定是否可以抵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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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15
生活服务是为个人或家庭提供的服务,为企业提供的生活服务属于职工福利,因按照文件规定不得抵扣,所以均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6-29
自2012年12月1日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以来,邮政服务业、电信业等行业逐步完成了营改增试点工作。此次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至此,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所有行业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这对我市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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