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波市人民政府,2023年宁波市中心城区继续禁放烟花爆竹,2023年宁波市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具体内容如下。
宁波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 (1)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区范围内的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包括贵驷街道)。
(2)江北区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具体范围:东至慈城镇东城河沿线、西至慈城镇勤丰村紧邻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边界、南至甬余夫线、北至慈城镇环湖路。
(3)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同时,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商品交易市场;高层建筑等。
宁波其他县(市、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期限,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依法决定。
注意:以下为往年各宁波各地区官方发布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仅供参考。北仑区一、北仑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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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北仑公安
宁波市绕城高速道路合围区域涉及北仑的区域。
北仑区区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具体范围:东至珠江路、西至松花江路人民路、南至329国道、北至进港路。
在春节、重大庆典活动或者重大公共活动期间,需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举行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北仑区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镇海区一、镇海完全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圈内镇海区区域;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
图源:镇海公安
二、镇海区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招宝山街道全域、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圈外的蛟川街道、骆驼街道、庄市街道区域。其他区域暂不列入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三、限制区域说明 限制区域内每年农历十二月三十(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允许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当遇到空气重污染,区环保、气象部门发出橙色、红色预警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举办重大庆典活动,需要在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举行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奉化区一、区中心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简称 “双禁区”) 1锦屏街道城里厢区域。具体范围:东至锦屏南路,南至城基路,西至城基路和朝阳路,北至体育场路。
图源:奉化发布
2锦屏街道西岸村区域。具体范围:东至桥西岸路,南至惠政路,西至广平路,北至岳林路。
图源:奉化发布
二、禁止在第一条规定区域外的下列地点及其25米距离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24m以上高层建筑;
旅游景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区域(包括加油加气站);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文物保护单位,中国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溪口古镇、岩头村、青云村、栖霞坑村、苕_村、西坞古村、马头村、董家村、大堰村)。
三、禁止在下列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溪口镇银凤广场100米范围内。
象山县一、全县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双禁区” )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包括加油加气站);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
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商品交易市场;
高层建筑;
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操办婚丧事过程中在沿线公路(省道、县道)和城区道路燃放烟花爆竹三、中心城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彭姆岭老公路—城西路—丹峰西路—园中路—丹阳路—天安路—象山河路—巨鹰路—丹阳路—海山路—丹峰东路—塔山路—东谷路以西至彭姆岭老公路区域封闭圈。以及梧桐御府、丹府一品、万华康庭、龙泽名园、桃花源、丰泽园、府邸庄园、丹桂花园等小区。其他地区暂不列入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图源:宁波象山公安
四、限制区域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限制区域内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正月十四至十五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当遇到空气重污染,环保、气象部门发出橙色、红色预警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上述期间以外时间,限制区域内严禁销售烟花爆竹。限制区域内已经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证到期后不得再重新领证,且不再办理新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举办重大庆典活动,需要在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举行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宁海县 县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
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商品交易市场;
高层建筑;
殡仪馆。
宁海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城区兴海路—福泉路—徐霞客大道—西环路—回浦路—兴宁北路—桃源北路—平安大道—兴海路形成的封闭区域;
御华府小区、时代悦府小区、上东国际小区、汇景嘉园小区、依山郡小区、东泽园小区、汪家村、杜鹃新村、雅致岙小区、堤树村、浦西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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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宁海公安
以上区域除每年农历十二月三十(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正月十四至正月十五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慈溪市慈溪市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区域和范围: 东至东三环路,南至南三环路,西至杨梅大道、前应路、西二环路、三北大街、西三环路,北至北三环路、浒崇公路、中横线路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上述区域及外延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图源:平安慈溪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及禁放地点全年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包括春节、元宵灯重大节日)
余姚市余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商品交易市场;
高层建筑;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
余姚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谭家岭路——梁周线——北环路——达环路——月梅路——望湖路-—兵马司路——子陵路——城东路——谭家岭路,以上路段相连形成的封闭区域。其他地区不列入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图源:余姚公安
限制区域内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次年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当遇到空气重污染,市环保、气象部门发出橙色、红色预警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