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应采取哪些措施?

某年6月7日早6时许,安阳市第一食品厂职工张琴在其单位宿舍发现本单位职工许丽吊死在自己家中的暖气管道上,张琴找来剪刀把勒死在许丽颈部的绳索剪断,将许丽放在地面,并于6时20分打电话向派出所报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二百零五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工作证件。

第二百零八条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生物样本等。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第二百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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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6

第一步,详细询问报案人的信息、案件发生地点。

第二部,确定案件基本性质。

第三步,确定案件初步性质后,属于派出所管辖的,,记录后出警;不属于派出所管辖的转警给有权管辖的部门(必要时先行出警保护现场)本案属于命案,一般派出所不能直接管,要么转警给刑警队,要么由驻所刑警处理。大致跑不出这个范围。

扩展资料:

报案后,民警会带报案人到派出所进行笔询,形成一个书面文字的案情记录,这个叫受案。民警给报案人一个同样的记录备份。在这个过程中,报案人可以要办案警察的联系方式,随时向警察咨询案件进展。

报的案是否够构成刑事案件,是需要调查的,普通的纠纷或一般的违法,可以调解或者治安行政处罚什么的。只有经过初查,案件够立案标准,才会进行立案调查。立案是一个独立的司法程序,是一个案件的开始,他不会取决于报案人“想不想”。

一旦构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那么警察就会主动联系报案人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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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1-19
第一步,详细询问报案人的信息、案件发生地点;
第二部,确定案件基本性质,
第三步,确定案件初步性质后,属于派出所管辖的,,记录后出警;不属于派出所管辖的转警给有权管辖的部门(必要时先行出警保护现场)
本案属于命案,一般派出所不能直接管,要么转警给刑警队,要么由驻所刑警处理。
大致跑不出这个范围。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1-19
主要措施有:第一、按照报警人提供的警情,迅速出警,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第二、根据现场情况分类处警。比如是杀人案件,需控制现场,保全证据;报告110,请刑侦部门勘查现场,布控缉捕嫌犯;配合刑警开展现场调查等。比如斗殴案件,需立即制止,带回所调查或审讯。如是一般性盗窃案件,需做好现场取证工作。等等。第三、如属自己办理的案件,需按程序做好案件的受理、立案等工作;如需要调解的,要做好调解工作并制件调解书。第四、向所长或值班所领导报告出警、处警情况(以上工作可根据情况同时进行)。
第4个回答  2015-05-15
1、制止违法行为,依法控制嫌疑人,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力量抢救受伤人员,对正在逃匿的违法人员进行查缉。
2、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划定保护区域,设置警戒线和告示牌,布置现场警戒,保护现场。
3、拍摄案发现场,特别是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案件,须立即进行拍摄,及时固定证据。对可能受到自然、人为因素破坏的现场,先期处置民警应对现场的痕迹物证、尸体等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4、开展现场调查访问,简要记录调查访问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必要时可录音录像。同时了解当事人、现场证人的基本情况。
5、其它需开展取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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