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将手中的新三板协议转让股票卖出

如题所述

协议转让:买卖双方线下议定价格,通常买卖方直接洽谈,然后通过股转系统(新三板)交易。买方要有比较专业的知识,才能尽可能避免投资失误。
一、委托方式
  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二、申报时间
  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三、申报类型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确认申报。
  1.意向申报不具备成交功能,只向市场发布,不参与撮合。
  2.定价申报报送时,无须填写约定号,主机系统接受后自动分配约定号。
  3.成效确认申报报送时,必须填写约定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收到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成交确认申报后,如系统中无对应的定价申报,该成交确认申报以撤单处理。
  四、协议转让成交确认时间
  1.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
  2.9:15—9:3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仅接受申报,但不对申报进行匹配成效。
  五、成交模式:
  (一)点击成交:成交确认申报与指定定价申报成交。
  1.成交原则:
  (1)投资者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可委托主办券商进行成交确认申报。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成交确认申报和该成交确认申报证券代码、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定价申报进行确认成交。
  提醒你:成交确认申报与定价申报可以部份成交。
(3)定价申报之间在协议转让方式内不能成交。
  (二)互报成交:互报成交确认申报之间的成交。
  1.成交原则:
  (1)买卖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后,各自委托主办券商进行成交确认申报,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确认成交。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证券代码、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指定对手交易单元、证券账户号码相符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成交确认申报进行确认成效。
  (三)定价申报自动匹配:收盘前,系统对未成交定价申报的自动匹配成交。
每个转让日15:0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证券代码、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且尚未成交的定价申报进行匹配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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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6
1、理论而言,自由在新三板市场中卖出就可以了。但是绝大多数新三板股票都是死股,是没有人参与交易的。而投资者买入的时候,都是由公司原股东直接转让股份的。
2、可以自己寻找有投资需求的投资者接盘,主动降低价格。虽然很多新三板股票价格很高,而实际没有成交量的,就算账面赚钱一万倍,但是不能兑现也是没用的。
3、如果企业有潜力,未来IPO可能性大,那么建议继续持有,一旦成功过会,利润至少会有几倍。如果执意退出,只能寻求其他人接盘。或者找到你买入股票时所联系到的投顾,通过降价方式委托出售手中的股票,并且给予相应报酬。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4-24
新三板卖已出下单怎么知道有没有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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