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商户能获取那些补偿?合同期两年。只经营了一年

商场属于两个公司联营性质。签了两年合同。第一年免费送三个月免租期。才经营不到一年两公司之间发生了纠纷就没人管理了。大部分商户要求退还租金押金走人。剩下我们小部分商户要求继续经营可是我们投资太大了。现在提起了上诉。如果不能继续经营我们应该主张要求那些损失补偿?

合同是双方共同意愿的真实表达,因单方面原因终止合同履行的,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可以提请上诉,要求按照合同中相关的违约内容给予补偿。但问题是商场是强势的一方,经销商是弱势的一方,一般合同为甲方拟定,为固定模式的合同,一般都是维护了甲方的利益多一些。所以你们在起诉的时候难免会吃亏。多看看合同内容找到可以突破的地方,如果合同内的文字有不同的解释,在法庭上法律应该先维护弱势一方的利益。如果在合同文字上没有什么突破口的话,实在不行就动用社会舆论的力量,还有最好能合伙其他经营者一起来与甲方协商。否则即便合同内容标注的很明确双方责任,在这样的社会诚信环境下,也很难真正维护自己的权力。就说这些,合不合适仅供参考,希望你能尽快解决问题。祝顺!追问

谢谢。开庭的时候肯定要求我们针对补偿这一块提出一些要求。比如退还租金押金。装修。挤压货物《服装》。。。。。。还有违约金。。搬运费。。。等等。还有那些合法要求?

追答

我觉得如果你考虑的这些内容能实现的话也就很不错的了。请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我毕竟是外行。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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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0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21
先看合同有没有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有约定可以按约定主张,无约定或实际损失超过约定标准的,可以主张实际损失。
至于实际损失,包括前期的装修等投入成本、不能营业期间的人工、经营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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