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重庆市医疗保险中特殊病包括哪些病?

如题所述

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
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
3.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4.糖尿病1型、2型;
5.系统性红斑狼疮;
6.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
7.冠心病;
8.风湿性心瓣膜病;
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
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1.肝硬化(失代偿期);
12.再生障碍性贫血;
13.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
14.结核病。
2005年2月1日起,肝脏移植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纳入;
2009年1月1日起,重度前列腺增生纳入;
2010年10月1日起,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症、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纳入。

特殊疾病必须经医保指定医院核查通过,希望能帮到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1-20
如果是有关社保、医保方面的问题,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卫生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卫生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