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空置房收费新规定》(解读[2020]第391号),2023年,空置房收费按照不同地区新房均价按比例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1. 全国空置房收费比例为0.15%;
2. 普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平均水平(含购房、租赁住房)低于30000元/平方米的,以0.10%计算;
3. 普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平均水平(含购房、租赁住房)高于30000元/平方米,但不高于45000元/平方米的,以0.12%计算;
根据《空置房收费新规定》(解读[2020]第391号),2023年,空置房收费按照不同地区新房均价按比例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1. 全国空置房收费比例为0.15%;
2. 普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平均水平(含购房、租赁住房)低于30000元/平方米的,以0.10%计算;
3. 普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平均水平(含购房、租赁住房)高于30000元/平方米,但不高于45000元/平方米的,以0.12%计算;
根据《空置房收费新规定》(解读[2020]第391号),2023年,空置房收费按照不同地区新房均价按比例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1. 全国空置房收费比例为0.15%;
2. 普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平均水平(含购房、租赁住房)低于30000元/平方米的,以0.10%计算;
3. 普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平均水平(含购房、租赁住房)高于30000元/平方米,但不高于45000元/平方米的,以0.12%计算;
根据《空置房收费新规定》(解读[2020]第391号),2023年,空置房收费按照不同地区新房均价按比例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1. 全国空置房收费比例为0.15%;
2. 普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平均水平(含购房、租赁住房)低于30000元/平方米的,以0.10%计算;
3. 普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平均水平(含购房、租赁住房)高于30000元/平方米,但不高于45000元/平方米的,以0.12%计算;
根据《空置房收费新规定》(解读[2020]第391号),2023年,空置房收费按照不同地区新房均价按比例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1. 全国空置房收费比例为0.15%;
2. 普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平均水平(含购房、租赁住房)低于30000元/平方米的,以0.10%计算;
3. 普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平均水平(含购房、租赁住房)高于30000元/平方米,但不高于45000元/平方米的,以0.12%计算;
根据《空置房收费新规定》(解读[2020]第391号),2023年,空置房收费按照不同地区新房均价按比例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1. 全国空置房收费比例为0.15%;
2. 普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平均水平(含购房、租赁住房)低于30000元/平方米的,以0.10%计算;
3. 普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平均水平(含购房、租赁住房)高于30000元/平方米,但不高于45000元/平方米的,以0.12%计算;
根据《空置房收费新规定》(解读[2020]第391号),2023年,空置房收费按照不同地区新房均价按比例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1. 全国空置房收费比例为0.15%;
2. 普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平均水平(含购房、租赁住房)低于30000元/平方米的,以0.10%计算;
3. 普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平均水平(含购房、租赁住房)高于30000元/平方米,但不高于45000元/平方米的,以0.12%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