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与竣工验收有什么关系 – 安居客房产问答

如题所述

主要程序关系是这样的:
2009年05月01日之前,全国各地的建筑工程在图纸设计阶段要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部门会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需要报当地消防部门来验收,验收合格的工程,消防部门会颁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核意见书”。
但在2009年05月01日之后,伴随着新消防法和公安部106、107、109号令同时生效,消防申报程序上有所改变,在图纸设计阶段需要报消防部门图纸审核和备案,如果备案申报手续完成了,就可以开工了,待工程竣工后,将消防施工图纸、验收记录[自验]、测试报告、材料合格清单、监理及业主签字联系单等涉及消防的施工过程资料向消防部门备案,备案完成后会在网上查询到备案完成,验收手续也就完成了。
但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这么幸运,消防部门会对其中一部分报送的资料进行抽查和现场验收,如果抽查合格的,网上就会显示“抽查合格”,但2009年05月01日之后,消防部门不再向用户出具“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了”,取而代之的是消防备案和抽查,备案结论等同消防审核意见书,可以网上打印保存。
顺便提一句,聪明的单位会主动与消防部门处理好关系,以使自己“不被抽到”,但消防部门抽查是有一定比例的,大部分单位只要按照要求做,都会比较幸运。
另外再提一句:即使在备案后未被抽到,只能说明建设阶段竣工验收工作已经结束,但消防部门还有日常巡查抽查,如果被抽到,结果都是一样,如果不合格,一样要返工,严重的单位除了巨额罚款之外,可能还要停业整顿,当初参与建设的单位如果有舞弊行为的,一样会被追究责任的,可能还要资质降级,所以还是一开始就按照要求七七八八做得差不多为好。
各地消防部门处理大致如此,但各地执行还是有差异的,请咨询当地消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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