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蚕神杀人事件”,它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如题所述

我国古代以农耕立国,其中养蚕和种桑又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朝代更迭,但蚕桑和丝织业却从未间断。经过数代人的传承,其发展反而越来越兴盛。

到明朝中叶,蚕桑丝织已经非常发达,特别是江南一带,更是家家种桑育蚕。


(育蚕缫丝)

要论缫丝工艺哪家强,那还得是浙江湖州一带。

明书《广志绎》就曾对湖州的丝织赞不绝口,称其“甲于天下”。

所以,湖州一带的蚕桑业更是发达。

蚕桑业发达,人们自然敬奉蚕神。蚕神保护人,同时也惩罚伤害养蚕业的行为。

明朝弘治时期的湖州地区,就曾发生过一起“蚕神杀人事件”。说的是有人由于埋了十几筐蚕,被蚕神报复而杀人的事情。

由于案件诡异,在当时传得沸沸扬扬,后来还被明人陈洪谟记在《治世馀闻》中。

那么,这究竟是一起怎样诡异的案件呢?

弘治年间,由于明孝宗励精图治,大力改革弊政,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因此朝野为之焕然一新,呈现出“朝序清宁,民物康阜”的盛世局面,又称为“弘治中兴”。

盛世当前,湖州一带的蚕桑业更是空前的兴盛。许多人因植桑育蚕发家致富。


(明孝宗)

比如,湖州安吉县的伍姓人家,便靠几代人养蚕,成为当地财力雄厚的大族。

这一年风调雨顺,伍家的蚕出得比往年要多得多。

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可是,由于桑树种植没有跟上,导致桑叶根本供应不上。

无奈之下,伍家当家人命3个家丁,将十余筐蚕埋到了地窖里。

完事后,当家人为了能保障足够的桑叶,又命这3个家丁到集市上去采购桑叶。

然而,这一年由于家家的蚕都出得较往年盛,因此集市上居然没有卖桑叶的。

3个家丁无功而返,驾船回家。

就在3个家丁正愁不知如何向当家人交待的时候,突然江面上波涛汹涌,小船颠簸不能控制。

只见波涛中隐约有怪物径直向小船冲来,3个家丁不免大惊失色。只见怪物冲到船前,突然跃出水面,直接跌到了小船的甲板上。

原来,是一条寻常难见,大如簸箕的大鲤鱼。

3个家丁大喜,急忙用渔网将鲤鱼网住,拖入船舱之中,并打算将其献给当家人,指望靠这条鱼让他们少挨几句骂。

由于鱼太大,压得小船行驶得无比缓慢。这引起了正在江上巡逻的捕吏的注意,他们将船只靠过去,上小船上检查。

3个家丁一口咬定,船上除了一条大鱼,再无二物。

但是捕吏仍然觉得可疑,于是在船上认真搜检。结果,他们在船舱的甲板下居然发现了一条人腿。

3个家丁见此,吓得面如土色,竟都说不出话来。

于是,捕吏将他们都带回衙门,仔细盘问腿是谁的?尸身又在何处?


(提审案犯)

起初,3个家丁都说不知,于是大刑侍候。

3个家丁被打得皮开肉绽,奄奄一息。其中1人实在扛不住,于是胡乱招供说,人就是他们几个杀的,尸身还埋在伍家的地窖里。

主审官员便将他们带至伍家,下到地窖里,要他们当场指认。

认罪的那个人无法,索性将他们埋蚕的地方一指。

谁知,衙役们在那里居然真的挖出一具缺了一条腿的尸身。经过仵作的验看,那条断腿正与这具尸身的伤处吻合。

明明埋的是十几筐蚕,怎么就变成了一具残缺的尸体了呢?

由于伍家当家人和3个家丁说不清楚,再加上证据确凿,最终他们只得认罪伏法,被处以死刑。

此案传出后,在江南一带引起了极大的轰动。本来大家每年清明时节,为了能保育蚕缫丝能有个好收成,都会极虔诚地祭祀蚕花娘娘。

于出于对神明的敬畏之心,大家都认为,这是伍家当家人杀蚕太多,触犯了蚕花娘娘,所以才遭来横祸。


(蚕花娘娘)

那么,真的是蚕花娘娘显灵,报复伍家当家人和3个家丁吗?

显然并不是,为什么这样说呢?

其一,想要处理十几筐蚕,在野外挖坑掩埋何其方便,怎么还需要下到深深的地窖中去掩埋呢?

其二,船舱里的一条腿,只能说是杀人后,为了不引人注意,想要分尸后再分块运出去抛掉,以掩盖杀人罪行。

那个认罪的家丁,显然是参与了这起杀人案,否则怎么会知道尸体被埋在哪里呢?

所以说,真实的情况,就是伍家当家人确实是杀了一个人,为了掩饰罪行,才谎称要埋掉十几筐蚕,并埋进地窖中。

这样一来,大家都知道那里埋了十几筐蚕,也就不会去地窖里挖那块地。

同时,伍家当家人在分尸后,将其一条腿交给认罪的家丁,并谎称要买桑叶,让另两名家丁随同前往,以达到有证人证明的条件。

可是,偏偏是这两名家丁一路上可能和认罪的家丁形影不离,所以他一直找不到机会下手。途中偏偏又捉到一条超级大鲤鱼,把船压的吃水很深,让巡逻的捕吏起了疑心,最终导致案情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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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26
真相就是一个富豪和几个家丁杀了人,害怕查到自己头上,就借着处理蚕的事借机埋尸体,后来被发现后就到处散播是蚕神杀人。
第2个回答  2021-02-25
蚕只不过是人们编造出来混淆视听的,真实是有人以蚕神的名义来为非作歹,害人性命,
第3个回答  2021-02-26
我看了一下文章,这很可能是人为的杀人然后嫁祸给蚕,所以杀人案件很可能是真实发生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这个事件越传神。
第4个回答  2021-02-26
此案可能是伍家主和其中一个家丁一起谋杀人的案件。杀人之后,家主和那个家丁准备分尸后扔掉尸块,但只切下一条腿就觉得十分费劲,倒不如将尸体埋在地窖里,但无故在地窖挖土会令人生疑,于是他们先以蚕多桑少为借口,公开埋掉十几筐蚕,这样让挖土得到很好的解释,因没有人会挖掘一个已知埋有蚕尸的地方。
家主再以买桑叶之名,派三个家丁划船去集市,应该是其中的一个家丁就是帮凶,准备抛腿于河,但很可惜,由于路上另外两个家丁形影不离,帮凶的家丁没机会下手。此时家中的家主,则把埋蚕尸的地方挖开,填进死人的尸体,再将蚕尸抛掉。只是谁也想不到一条鲤鱼和多事的捕吏,让罪行败露,帮凶的家丁熬不住刑,所以才指认了埋尸地点。而另外两个家丁应该说死得冤枉,因为从事件的前后经过来看,三个家丁不可能都是帮凶,否则分尸不会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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