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老房子房产证原来是老太爷的名字,老太爷百年后,户口是老太太和大女儿的,现在这里拆迁,给了两套房子,其中一套新房子钥匙已经给了,但房产证还没下来,另一套房子还未开工,老太太想把新房子和未开工的的房子赠予给我(儿子),怕老太太百年后三个女儿争家产。
问题一:怎么操作才能防止三个女儿在老太太百年后争夺家产?
问题二:需要拿什么去公证?公证是否需要三个女儿和老太太都到场签字?公证是否有效?
问题三:在房产证没下来的时候可以拿拆迁协议办理赠予么?赠予是否有效?
问题四:新房子的房产证下来后可不可以立即改成我的名字?是否需要三个女儿到场签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