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日新刑法对挪用公款罪的最新规定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增加“罚金”为“行贿罪”的法定刑。对行贿人“主动交代行贿的”处罚作了修改。
将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修改为:“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追问

不好意思,我提问的是“挪用公款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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