巳判决离婚,但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判决书上提示离婚后可就财产另行起诉分割,请问再起诉,法院如何收取

巳判决离婚,但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判决书上提示离婚后可就财产另行起诉分割,请问再起诉,法院如何收取诉讼费?是按离婚分割财产案收取?还是按照普通财产纠纷案收取?

你好,诉讼费按普通财产纠纷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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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28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若无证明有欺诈或胁迫,法院会驳回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诉讼请求。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在发现后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诉讼费按普通财产纠纷案收取。追问

我提的是法院在判决离婚时,巳确定了夫妻共同财产,一个招待所,因还有其他投资人,故所属夫妻共同财产数目不清未能分割(现巳分清)故再诉讼分割的诉讼费,是按离婚财产案件收取,还是按普通财产案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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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12-28
一般是按照财产分个手收取
第3个回答  2014-12-28
按普通财产纠纷收取
第4个回答  2014-12-28
最好找你的律师好好商量,法律不是随便能搞清楚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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