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员拆违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吗我家原有围墙,平台拆除重建

如题所述

具体的实践操作不太清楚,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
程序一般是(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执行。
确实是违章建筑的,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是判决书和裁定书),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如果城管在拆除非法建筑是上诉的材料都没与出具,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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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3

拆违的手续和证件:

(一)执行时执行机关应通知或委托违法建筑物所在地的基层组织,通知违法建筑物所有人或法人或负责人到场。被通知到场的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执行工作的进行。

(二)执行中,对被执行人的财物,执法机关应予以登记并制作物品清单。物品清单应与违法建筑物内的一并交由被执行人。不能当面交付的,应由执法机关通知被执行人到指定地点领取。物品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当事人,一份由执法机关保存。必要时录制现场影像资料留存。

(三)执行完毕后,执法机关应明确专人将执行有关情况记入笔录,由参与单位或在场人员签名盖章。制作的笔录、财物清单、现场影像等相关资料应由执法机关存档备查。

(四)因执行引起的行政复议,依法由执法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受理、管辖。

扩展资料: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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