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积金贷款审批中就是公积金中心已经收到了材料,正在进行审批。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由中心法人授权的各承贷部门实行三级审批。散户个贷严格执行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
在太原,以整体项目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实行项目备案管理,由贷款管理处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中心主任审批或审贷委员会审议的三级审批。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以上内容参考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