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不用每个月都要申请。
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应在每月1-8日,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镇、社区签字认定,月末按签字发放。当月未签字的不发放失业保险金,连续两个月未签字的“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会自动暂停发放。
失业金领取条件为: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金领取标准为: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会对以后的社保福利没有影响,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需要是非劳动者本人意愿中断劳动合同的;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找到新的工作,新的工作单位为你买养老社保,可到社保办理失业金停付,个人领取社保失业金最高只能24个月。失业保险也很重要,在失业阶段,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参保人是可以领取一定的失业保险金作为补助的。对于失业保险金,才可以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