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因有医保,一直在本单位医院就诊,在长期治疗下病情不见好转,医院也没有新的治疗方案。当病人多次提出转院治疗时,医院多次拒绝。等医院同意转院,病人在外地医院检查已是晚期癌症,并没多少时间存活。病人死后家属做过医疗鉴定,专家们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说病人的死是病情所至,与医院无关。可是我们认为,就算不是医疗事故,医院也有过错吧!医院一直把病人当普通胃病来治,直到同意转院时还是这样说,又延误病人病情,使病人没到得到及时正确的治疗,使病人病情加重,导致死亡。请问!!!象这样事,医院到底有没有过错!!如果真要和医院打官司,要怎么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