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销售合同只是在定车的签订的,在提车的时候供方有权利收回合同吗?他们说这个合同只限于定车时使用,现在车交个我,上面所有承诺赠送的东西也都赠送了,现在我不需要这个合同了,他们要收回合同。这个合理吗?还有合同上面盖的是发票专用章,这个拿到税务局去他们能被罚款吗?有法律效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