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记得2007年11月20日。那天晚上我正和好友王飞翔在逛大街,可正当我们漫步在石磊街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这是一个大约23—24岁左右的男人搂住了我们,他说:“小朋友咱们好像认识呀!”边说边使劲的往丝绸公寓里推,我这才恍然大悟的想:啊不好我们一定被坏蛋绑架了。我赶紧用平时最厉害的绝招(用指甲掐人)掐了一下坏蛋的手指,他的手指一缩,我转了一个腰。耶,成功!可我一看王飞翔已经被坏蛋抱进了丝绸公寓。
这时我想起老师常说的,110对!我连忙跑进电话亭,拨通110讲完事情原尾后,警察叔叔已火速般赶到,这是我好像是从沙漠里看到了一谭水,转哭为笑。
这是丝绸公寓冲出一辆蓝色的轿车,我定睛一看,啊!王飞翔竟在后排坐着,手竟然被困住了。警察叔叔说:“孩子上车”我连忙上车,参加了追捕行动。。
9点30,我们飞速在高速公路上。
9点50,我们到了陆浑水库。
10点,警察叔叔不费吹灰之力捉住了坏蛋,把王飞翔救了下来.
王飞翔下车便抱住我便哭了,最后在警察叔叔帮助下我们顺利的回了家。
回到家我躺在床上,想:那位叔叔那么年轻,应该正在为国家出力才对,怎么会做起了这种见不得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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