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5年度恩施事业单位资格复审了,请问需要注意哪些?带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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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组织方式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州人社局统一集中组织,州、县市人社局分级负责。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9月25日(周五),时点截止下午6:00整。

(二)资格复审地点: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三楼大厅(恩施市土桥大道148号,州电大旁边)。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一)考生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交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在州人社局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里打印)。

2、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二)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指标岗位的资格复审。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指标岗位的考生应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无服务期满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复审的相关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由州、县市人社部门分别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当地人社部门。递补期间,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人社部门视其为自动放弃并将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二)经复审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当地人社部门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时间等)。拒不出具证明的依据当地人社部门的记录按照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其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2]156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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